學術倫理

學術自律聲明

一、學術倫理

學術倫理為學術社群對學術研究行為之自律規範,其基本原則為誠實、負責、公正。

二、良好的研究態度

1.誠實、負責、專業、客觀、嚴謹、公正,並尊重被研究對象,避免利益衝突。

2.研究紀錄的完整保存與備查。

3.客觀地蒐集與分析研究資料或數據,不得捏造竄改,並避免對資料或數據作選擇性處理。

4.研究資料與結果的公開與共享。

5.註明他人的貢獻。

6.避免自我抄襲。

7.避免一稿多投。

8.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

9.研究人員參與同儕審查時,應保密並給予及時、公正、嚴謹的評價,並遵守利益迴避準則。

10.研究人員應揭露有可能損及其計畫或評審可信性之相關資訊,以落實利益迴避原則。

11.若發現涉嫌偽造、篡改、剽竊或其他違反學術倫理的研究行為,研究人員有責任向適當主管單位舉報。

三、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

1.造假 / 變造 / 抄襲

2.隱匿其部分內容為已發表之成果或著作

3.未經註明而重複發表,致研究成果重複計算

4.研究計畫或論文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

5.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審查

以上資料摘錄自科技部對學術倫理的聲明、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校內資源】

  • 本校學術倫理專責單位 – 研發處

【校外資源】

本校為「台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付費成員」(107年),相關研究倫理審查委託「臺灣大學研究倫理中心」辦理。請多多踴躍報名參加區盟課程及相關訓練,本校享有優先報名及免費參加訓練之權益。

【線上課程資源】

本校博、碩士班 (含碩士在職專班) 研究生須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教學平台自行修習本課程,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後始可申請學位考試,未完成本課程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