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活動即將開始,兩階段評選標準請參考

《教學卓越中心》公告

各位老師、各院系所:

教育部「數位學習深耕計畫辦公室」所辦理之「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活動」即將開始。
在《評選作業說明》中,「評選方式(如下) 兩階段,「初選複選評選標準請參酌,
日後有意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或教師,可先了解或預作準備。

另,不論您是否製作「磨課師」,所列之「複選評選標準都值得參考。
最下方提供中央大學單維彰老師 《2018 標竿課程自述:高三增能微積分先修課程》連結,請參考

 ※ 相關來函及附件內容如下:

《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作業說明》來函、附件

icon_pdf逢甲大學 函(2021/10/29,逢訊字第 1100022168 號)

附件(完整內容)

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作業說明》

壹、目的

為鼓勵各大專校院及教師持續推動及精進磨課師課程發展,並促進校際觀摩學習及交流,辦理本評選活動。

貳、指導單位

教育部

參、主辦單位

數位學習深耕計畫辦公室

肆、參加對象

一、 凡我國大專校院教師發展之磨課師課程,於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後開始開課,並於民國 110 年 9 月 30 日前於公開平臺完整實施一次,開放大眾學習者選修者皆可參加。
二、 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其實施過程含課程經營 (如討論版討論等) 應能於該公開平臺上完整觀看。
三、 已獲教育部「107 年磨課師標竿課程獎」的課程不列入本次評選。

伍、報名方式

一、 以課程為單位,由學校彙整該校所有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資料後提出申請,每門課程至多提報 4 位主要授課教師。
二、 申請資料
  (一) 申請書與相關佐證資料:格式如【附件 1】,申請書內容以 20 頁為限 (不含附錄),內文格式為中文標楷體、英文為 Times New Roman、字體大小 14 級,行距 20pt,檔案格式以 PDF 為限。(二) 課程介紹與成果影片:影片長度為 3~5 分鐘,應上傳至 Youtube,並提供影片連結。

(三) 學校所有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彙整表。

三、 請於公告申請截止日前,至 2021 數位學習國際研討會暨開放教育論壇 2021e-Learning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 Open Education Forum 網站 (https://tweloe.org/eloe2021/) 完成線上申請,未完成線上申請及相關文件電子檔上傳者,概不予受理。

陸、評選流程與原則

一、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檢視申請單位是否符合規定之基本資格,並核對必備資料文件是否齊全。送審文件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審查。

(一) 申請書頁數超出 20 頁 (不含附錄)。
(二) 提供之課程登入資訊無法檢視課程內容及課程實施過程。
(三) 教學影片內容為隨堂側錄者。

四、評選方式

(一) 分兩階段評選
初選由主辦單位依相關條件篩選;複選由教育部邀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選項目給分。

(二) 初選標準

1. 課程累計選修人數達 1,500 人以上或平均選修人數達 500 人以上。

2. 課程累計使用人次達 36,000 次或平均使用人次達 12,000 次。

3. 通過課程的人數達 3% (的註冊人數)。

(三) 複選標準與獎項

 1. 評選標準與配分

面向 項目 說明 配分比
課程內容 課程設計 課程設計符合目標學習對象需求,能協助學習者達到學習目標。 20%
教材品質 教材有統一的主題視覺設計、良好的影片與聲音品質。 25%
互動學習與評量活動 設計配合教學進程的適當學習活動,評量能契合教學目標,引導學習者深入課程,能考量大量學習者線上評量之需求,並善用平臺功能了解學習者學習情形,提高學習者完課比率。 15%
科技融入 運用科技輔助課程實施,讓學習者更有效率的理解,並提升學習者學習動機。 15%
課程成果 應用推廣方式及成果 針對目標學習者或潛在學習者,設計有效的推廣策略,且推廣成效 (含註冊人數、課程使用人次與完課率等) 良好。 25%

 2. 獎項說明

(1) 最佳課程獎:課程在教學活動設計、教材品質、互動學習、評量實施、科技融入與成果表現最佳,堪為標竿。

(2) 最佳互動經營獎:依據課程單元搭配不同互動學習評量活動,活用數位課程平臺功能,有效了解學習者學習情形與提高學習者學習成效。

(3) 最佳科技應用獎:運用科技輔助課程實施,讓學習者更有效率的理解,創新應用並能有效提高學習者學習成效。

柒、辦理時程

一、申請書上傳截止日:即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19 日晚上 12 點整止。

二、評選結果將公告計畫辦公室網站,並於公開儀式中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

捌、注意事項

一、 獲選課程之授課教師或智慧財產權所有人請配合出席相關成果推廣活動。
二、 基於非營利推廣使用之目的(製作活動宣傳影片及成果影片),參與本評選案之著作權人,應授權教育部及其所指定之人得無償、不限時間及次數將參與本評選所提供之申請書及課程介紹與成果影片,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散布、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於推廣使用之必要,得不標示著作人名稱。
三、 申請者提交參與本評選之相關資料,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如有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悉由申請者自負法律責任。申請者若獲獎,主辦單位將撤銷獎項,得獎人並應將獲得之所有獎項全數繳還主辦單位。
四、 其餘未盡事宜及其他注意事項,依主辦單位相關函文或公告通知辦理。
五、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玖、附件

一、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表

二、授權書


【相關公告】

【相關連結】

中央大學:單維彰老師《2018 標竿課程自述:高三增能微積分先修課程》

中央大學:單維彰老師《2018 標竿課程自述:高三增能微積分先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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