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0-2 無經費補助。 |
(2) |
每學期以一門課為原則。
(如為合開課程,由主開課教師提出申請。) |
(3) |
教師申請文件包括如下二檔:(請參閱申請文件)
.(A)110-2_數位學習課程申請表
.(B)110-2_數位學習課程教學計畫暨課程大綱 |
(4) |
第 1、2 週須以面授為主。第 3 週起始能開始進行純數位方式授課。
(面授週次仍可先行提供影片教材或講義,供學生預習或複習,而於面授時間進行討論或解惑。) |
(5) |
為符合數位課程精神,請務必規劃師生線上互動方式。 |
(6) |
請特別注意《世新大學數位教學實施辦法》第八條:
本校開授數位教學課程之全學期教學內容大綱、教材、師生互動紀錄、評量紀錄、學生全程上課紀錄、作業報告,均應至少於學習管理系統保存五年,並做成數位課程成果報告,供日後成績查詢、教學評鑑、開課審查及教育部訪視評鑑之參考。 |
(7) |
課程結束後,教師除需繳交成果報告書外,尚需依教育部規定,進行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自我檢核。(成果報告書格式及自我檢核表,將於審查通過後寄發予通過之課程教師) |
(8) |
成果報告書及自我檢核表,均為教育部訪視時查驗佐證資料,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