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活動》(2):「評選標準」請參考

各位老師、各院系所:

臺灣開放式課程暨教育聯盟《111 年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活動》刻正辦理中,
(參見公告:111 年《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活動》(1):刻正接受推薦報名
徵選活動實施計畫》與「評選標準」如下,請參考。
其「評選標準」也可作為老師實施數位課程或疫情期間線上教學之參考。

社團法人臺灣開放式課程暨教育聯盟(TOCEC)
docx 111年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辦法.docx

111 年開放教育優良課程
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據社團法人臺灣開放式課程暨教育聯盟第七屆第 2 次會員大會通過 111 年工作計畫(111 年 1 月 17 日)辦理。

貳、計畫目標

一、 透過臺灣開放教育之課程平台,聯合推動國內大學開放教育課程資源及建置整合國內數位學習資源平台,開拓國人自主學習與終身學習的管道,並掌握未來教育新趨勢。
二、 運用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促進推廣國內大學與高中開放式課程實施成效,本計畫辦理第四屆開放教育優良課程獎項,鼓勵學校提供已製作完成取得 CC 授權未曾獲獎的開放式課程影片,擬透過公開徵選與正式審查方式遴選出優良課程,得獎課程將透過正式公開場合或線上典禮進行獎牌頒發。
三、 本優良課程徵選活動整合國內大學與高中開放式課程資料,讓所有學校進一步了解開放教育提供之多元課程學習資源,期望能促進各校即時掌握開放教育趨勢並能積極參與,創造科技數位學習融入生活教育之效益。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開放式課程暨教育聯盟
二、 協辦單位:另於辦理徵選或頒發獎項時公告。
三、 參與單位:全國大專校院。

肆、參加對象:

持續推動開放教育課程(OCW、MOOC 等)之大專校院已完成並取得 CC 授權及未曾獲獎之的開放式課程影片參加,分 OCW 組與 MOOC(或微學習)組兩組,每校可各推薦 1 門課程參加。

伍、辦理日期:

一、 收件截止日:111 年 6 月 20 日(一) 12:00 前。
二、 結果公告:111 年 9 月 12 日前
三、 頒獎與經驗分享:

獲得特優及優等之課程,主辦單位擬邀請其授課教師參與開放教育國際研討會(正式名稱未定,暫訂於 111 年 10 月舉辦)並進行經驗分享,地點及舉辦方式將另行通知獲獎者及其推薦學校。

陸、活動辦法

一、 報名方式

(一) 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採推薦方式,請推薦學校於 111 年 6 月 20 日 12:00 前逕上本聯盟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tocec.org.tw) 所載之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網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二) 本次徵選請提供 2 分鐘內課程簡介與成果影片連結網址,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最後審核通過之參加人員及推薦學校擬於 111 年 6 月 30 日前公告於聯盟網站「最新消息」。

二、 評審標準

由本聯盟組成活動策劃委員會,聘請課程學科、教育、多媒體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標準如下:

(一) 評選標準:

評審標準 百分比
課程架構明確程度 20%
單元內容豐富程度 20%
創新創意呈現程度 20%
教學統整引導程度 20%
符合學習需求與自主學習程度 20%
(二) 送件方式:於開放教育優良課程徵選網報名系統(請參見本聯盟網頁「最新消息」),填妥基本參賽資料及推薦理由並貼上製作完成不需登入之的校內課程(影片)網址,即完成報名及送件。

柒、徵選作品

一、 獎項及名額作品成果發表會評選優秀作品,獲獎獎勵如下:

1. OCW 組:

獎項別 名 額 獎勵
特優 1-2 組 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幀
優等 2-4 組 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幀
獲得提名 若干 獎狀乙幀

2. MOOC(微學習)組:

獎項別 名 額 獎勵
特優 1-2 組 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幀
優等 2-4 組 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幀 
獲得提名 若干 獎狀乙幀
二、 前項所定得獎名額從優錄取,如參賽作品未達評定標準得從缺。
三、 評審小組得視參加作品數量及品質,調整獲獎名額。
四、 各獲選作品其獎金超過 25,201 元者,將依法扣除 10% 稅金。

捌、其他

一、 報名參加本計畫徵選活動之課程,均需使用非商業使用方式分享(如取得 CC 授權),提供之課程影片連結需可直接觀看,不需帳號登入
二、 課程簡介與成果影片請建置於(各校)youtube 頻道,內容需包含:課程介紹、課程成效(如瀏覽量、訪客人數、課程回饋等)
三、 凡參與本計畫活動者,即視同認可本計畫之各項內容及規定,並同意本聯盟將獲獎課程公開展示於本聯盟課程平台與相關電子媒體。本計畫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不另文通知。
四、 獲獎者於本聯盟網站公告;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五、 獲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辦理之開放教育優良課程成果頒獎。
六、 獲獎之優良課程聯盟得於網頁上設立課程連結以茲分享,獲獎教師自動成為本聯盟教師個人會員,終生免年費。
七、 參選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侵害他人或違法除得以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八、 主辦單位享有本計畫徵選規則、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權利。

玖、計畫聯絡方式:

社團法人臺灣開放式課程暨教育聯盟
> 電話:03-5735993
> 信箱:tocec980820@gmail.com
> 網址:www.tocec.org.tw
>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heJd7ZDzJktZu7p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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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