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 教務處 教學資源組 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

世新大學 教務處 教學資源組(以下稱「本組」)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並同意本館於下列事項一~三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資料:

一、蒐集之目的:
本館為執行專業器材借用以及相關服務(如入器材借用、器材歸還、預約器材使用時程…等器材借用及相關業務),而蒐集台端個人資料。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個人資料之類別編號C○○一,本組因執行業務蒐集台端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讀者證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與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詳如各項業務申請表內容。
另當台端使用本校提供之各項網路資源服務,本組及資料庫廠商將使用cookies 進行管理及記錄。包括記錄IP位址、使用檔案及時間等軌跡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的保存期間。
(二)地區:後述利用對象所在之地區。
(三)對象:當事人及與前述目的相關之第三人或機關。
(四)方式:利用台端個人資料於蒐集目的之各項業務執行,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組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組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組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組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組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組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四)若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洽:02-22368225#82345,電子郵件:yakenn@mail.shu.edu.tw辦理。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或提供之個人資料不正確,本組將無法提供台端前述目的之業務。

經本組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向台端告知之事項,台端若已閱讀並理解本組蒐集、處理或利用台端上述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且自行提供上述個人資料,即代表同意本組於告知事項一~三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