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世鑫獎競賽辦法
111 年12 月29 日111 學年度第1 學期第8 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為發展辦學特色,鼓勵學生產製優秀畢業展演成果及影視作
品,特訂定世新大學世鑫獎競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世鑫獎競賽之主辦單位為教務處教學卓越中心。
第三條 本辦法獎勵類型分成畢業展演類與影視製作類,年度辦理獎項與競
賽細則由主辦單位擬定,簽請校長核示後公告辦理之。
第四條 本校各學制畢業製作與展演課程之學生學習成果與作品,應參與年
度世鑫獎,並由開課單位統籌報名。其他符合本辦法競賽項目之課
程學習影視作品,得由參賽者自行報名。
第五條 本辦法參賽者資格為本校各學制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報名作品須
為在學時期原創自製,每一參賽者參賽作品件數不限,同一作品僅
能擇一獎勵類型報名。
第六條 本辦法畢業展演類之評選,由教務長、各學院院長(含共同課程委
員會主任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評選之。影視製作類之評選,由校長
遴聘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五至七人組成評選小組評選之。
第七條 本辦法之經費來源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或本校相關經費支
應。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