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資訊安全政策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 資訊安全會議通過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六日 資訊安全會議通過

  • 總則:

第一條 本規範係依據「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台灣學術網路「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世新大學「資訊安全政策」、「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及教育部 96 年 10 月 26 日 (96) 訓字第 0960004241 號函制訂。

第二條 為配合教育部「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充分發揮校園軟體之應用,並提供網路使用者可資遵循之準則,進而落實尊重及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概念,以建立正確法治概念,特制訂本規範。

第三條 本校校園網路之建立,係以提供全校教職員生從事教學、研究及行政等相關活動為目標。

第四條 在校園範圍內或介接至本校網路之資訊設備,皆為本校校園網路之一部份。 前項所指資訊設備包含電腦主機、個人電腦、網路設備等。 利用上述設施之個人或單位皆為本校校園網路之使用者。

  • 校園網路使用之基本原則:

第五條 校園網路上各項活動皆應遵守本規範、教育部訂定之「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台灣學術網路「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第六條 校園網路使用者應注意使用資訊之設備,不得影響他人生活及共同使用者之權益,並應遵守法律之規定。

  • 尊重智慧財產權:

第七條 網路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

第八條 網路管理單位應定期舉辦宣導活動,以告知網路使用者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一、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 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任何網站上。
四、 架設網站供公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五、 自行使用或提供他人得破解防盜拷措施之程式或方式。
六、 未經合法授權,任意散布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七、 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