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開學備課辛苦了!
準備教材時,若有使用到他人提供之內容,切莫忘了智財權!
以下是教育部來函提醒。
重點摘述 |
- 請教師遵守數位教學資源使用規範,合理使用數位教學資源。
(本中心註:也就是說〝不得不合理使用〞)
- 請教師督導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
- 請師生切勿因複製、散布、傳輸或下載未經授權之第三方內容,以致侵害他人著作權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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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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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商(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之會員)為服務教師而提供的教師資源光碟或教師資源網站登錄後之內容 (包括:電子書、PPT 投影片、教師手冊、圖/表/照片、動畫/ 影片、題庫、試題檔案、習題解答、試算表模板/解答、電腦單機出題系統等等),僅供教師們備課或「課堂授課」時使用。
- 教師若未經事先取得著作權人同意與授權,不可將其教師資源內容上傳於校內網路教學平台、雲端硬碟,或錄製於開放式課程內,供學生瀏覽、複製或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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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範圍依據,請參考:
智慧財產局網站《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15-855924-5dd9b-301.html |
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
http://www.tbpa.org.tw/

【本中心相關公告】
教學卓越中心
2020.09.1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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