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函轉知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區區域基地「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辦法;透過區域基地資源提供計畫撰寫線上一對一或實體諮詢服務,提升計畫申請通過率。
二、實施方式:線上或實體一對一諮詢。
三、申請資格:
(一)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
(二)申請人須提出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三)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包含申請其他區域基地諮詢服務次數),且申請人應先完成前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繳交後,始得申請下一次諮詢服務。
(四)優先錄取本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成員及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
四、請申請人於112年10月22日(日)前至google表單提出申請(https://forms.gle/rMV3x3oTkhxdcuXX6)。
五、預計於10月底前通知媒合結果,諮詢期間自112年11月1日(三)至11月30日(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