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數位課程」開放申請,有意申請者請於 111/11/14 (一) 中午 12 點前提出

親愛的老師、秘書、業務承辦人,您們好:

111學年度第2學期「數位課程」案即日起開放申請,相關表格如附件,敬請參閱。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1月14日(一)中午12點前

【申請方式】
有意申請之老師,請將數位學習課程申請資料(附件1、2、3)「申請表、教學計畫暨課程大綱、申請清單」遞交開課院系所。
並請開課單位於111年11月14日(一)中午12點前,將審核通過的申請資料(附件1、2、3)及「(開課單位、院級單位)課程會議紀錄」擲交教學卓越中心。

【申請說明】

(1) 每學期以一門課為原則。
(如超過一門,請於申請資料「附件3_數位學習課程_申請清單」,標明課碼優先序。)
(如為合開課程,請由主開課教師提出申請。)
(2) 教師遞交開課院系所申請資料包括(請參閱附件):
附件1_數位學習課程_申請表
附件2_數位學習課程_教學計畫暨課程大綱
附件3_數位學習課程_申請清單
(3) 第 1、2 週須以面授為主。第 3 週起始能開始進行純數位方式授課。
(面授週次仍可先行提供影片教材或講義,供學生預習或複習,而於面授時間進行討論或解惑。)
(4) 為符合數位課程精神,請務必規劃師生線上互動方式。
(5) 請特別注意《世新大學數位教學實施辦法》第八條:
本校開授數位教學課程之全學期教學內容大綱、教材、師生互動紀錄、評量紀錄、學生全程上課紀錄、作業報告,均應至少於學習管理系統保存五年,並做成數位課程成果報告,供日後成績查詢、教學評鑑、開課審查及教育部訪視評鑑之參考。
(6) 課程結束後,教師除需繳交成果報告書外,尚需依教育部規定,進行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自我檢核。(成果報告書格式及自我檢核表,將於審查通過後寄發予通過之課程教師)
(7) 成果報告書及自我檢核表,均為教育部訪視時查驗佐證資料,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