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成式 AI 走入課堂與研究,老師們是否也好奇:AI 創作的著作權界線在哪裡?學生使用 AI 輔助作業的倫理標準又是什麼?
教學發展中心特別邀請鈞理知識產權事務所林誠夏法制顧問,剖析 AI 應用中的法律基礎與學術倫理規範。關鍵在於「人類創意介入的程度」,並強調在論文或教材中使用 AI 輔助時,務必明確標註工具與程度(如遵循 T.A.S.L. 原則),以維護作品的原創性和學術誠信。
教學發展中心與您分享【教學新知】115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提案精進講座:林誠夏法制顧問解析AI 創作的學術應用與法律風險。合法地將 AI 導入教學,指引學生養成正確的 AI 使用習慣、避免學術爭議,在 AI 時代下打造創新與誠信兼具的學習環境。
歡迎各位教師參閱!
編輯|教學發展中心
為協助教師與同仁掌握生成式 AI 在教學與研究中的合法運用原則,教學發展中心業於 114 年 11 月 5 日舉辦115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提案精進講座,特邀群理知識產權事務所法制顧問林誠夏律師,以「生成式 AI 的合法應用與倫理標示」為題,深入解析 AI 創作的法律基礎、著作權風險及學術倫理規範,吸引眾多教師踴躍線上參與。

圖一:本圖由巧玲與ChatGPT_Andy|Gemini協作生成
林顧問長期關注開放文化、著作權與倫理標示議題,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及 CC Taiwan 法律項目主持人,具備豐富的跨領域實務經驗。他指出,生成式 AI 的出現改變了研究與創作的生態,也引發「AI 作品能否受到著作權保護」等法律新議題。首先釐清「著作權保護的是人類精神創作的表達」,若 AI 自動生成、未有明確人為創意注入,則不具著作權保護基礎。他舉出知名的「猴子自拍案」與「AI 繪圖登錄案」兩項判例,說明判定的關鍵在於「人類創意介入的程度」,只要能證明創作者於 AI 生成前後有具體構思或修潤,即能主張人類著作權。
在談到 AI 使用的法律風險時,林顧問提醒:「目前全球已有多起針對 AI 公司之巨額訴訟,涉及資料集侵權、未經授權訓練等爭議。」並說明,教師與學生在使用 AI 進行資料分析或生成內容時,應區分「事實性資訊」與「著作表達」,避免直接重製他人作品,並建議善用 CC 授權素材或政府開放資料(如中央、地方資料開放平台)進行 AI 訓練與教學應用,以符合法律規範。
針對生成式 AI 在學術研究中的使用原則,特別強調「倫理標示」的重要性:「在論文或教材創作中,若有使用 AI 協助內容生成、翻譯或修潤,應明確標註使用的工具名稱與程度,讓評審或讀者能公平理解作品的原創性。」他也介紹國際出版商如 Elsevier、Springer 對 AI 使用的態度:AI 可用於研究輔助與語文修潤,但不可取代研究核心思考與結論撰寫。

圖二:本圖由巧玲與ChatGPT_Andy|Gemini協作生成
此外,林顧問分享了 AI 標識的具體方法,包括遵循「T.A.S.L.原則」(作品名稱 Title、作者 Author、來源 Source、授權 License),或以「Built with AI」「Produced by ChatGPT」等簡化標籤形式呈現。建議教師與研究人員建立版本控制系統,以保存 AI 使用前後的文件版本,確保創作歷程具可追溯性,避免學術爭議。
在 QA 交流環節中,與會教師關注學生 AI 使用責任與合理使用界線。林顧問表示,若學生以 AI 生成作品時無主觀侵權意圖,且操作屬於知識概念學習層面,通常不構成侵權;但若直接轉載他人表達或未標註 AI 協助,則可能觸及學術倫理問題。也提醒研究人員,若同一內容多次投稿(未通過/未發表)或重複申請計畫案(調整再投),應明確註明前案背景,以避免「自我抄襲」爭議。
本場講座內容豐富,兼具法律專業與實務,讓與會者更清楚如何在 AI 普及化的時代,於教學與研究中合法、負責地使用 AI 工具。教學發展中心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講座,協助教師深化 AI 應用的倫理與法律素養,打造兼顧創新與誠信的學術環境。

圖三:活動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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